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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地图|辽宁省印发落实教育部关于中小学生减负措施实施方案的内容有哪些

小学三年级 时间:2019-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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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些年来,为中小学生减负是教育部门工作的重点之一,前段时间教育部等九部门下发了关于中小学生减负措施,要求切实将减负落到实处,让中小学生能够轻松快乐了学习生活。近日,辽宁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印发《辽宁省落实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中小学生减负措施实施方案》,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辽宁省印发落实教育部关于中小学生减负措施实施方案的内容有哪些

辽宁省印发落实教育部关于中小学生减负措施实施方案的内容有哪些

《方案》提出,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学区重新划分调整时,要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所有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都要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引导学校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生。除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体育、艺术等特长生进行专业技能测试外,不得组织笔试、免试或任何变相形式的考试、考核。

严格规范普通高中招生行为,严禁违规争抢生源、“掐尖”招生、跨区域招生、超计划招生和提前招生,严格公参民学校招生管理,严禁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混合招生。所有省级示范性高中、省级特色高中指标到校不得低于70%。严禁举办或参与举办复读班或复读学校。

坚决控制考试次数,小学一二年级每学期可组织一次统一考试,其他年级每学期不超过两次统一考试,科目不超过三门,初中每学期不得超过两次。各中小学校一律不得公布考生个人或集体的考试成绩、名次和中考、高考上线率等信息,校内也不得开展各班级学生考试成绩排名。

辽宁省印发落实教育部关于中小学生减负措施实施方案的内容有哪些

中小学校要统筹学生的家庭作业时间,小学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小学其他年级书面家庭作业不超过60分钟,初中学生每天书面家庭作业总量不超过90分钟。学校教育本着按需的原则合理使用电子产品,教学和布置作业不依赖电子产品,使用电子产品开展教学时长原则上不超过教学总时长的30%,严禁给小学生布置电子家庭作业,初高中阶段原则上不布置电子家庭作业,确需布置电子家庭作业时,初、高中学生每日电子作业总量不超过30分钟。教师不得通过QQ、微信、邮箱等通讯载体向家长布置批改作业任务。

《方案》还强调,小学生、初中生、高中生每天在校集中学习时间原则上分别不超过6小时、7小时、8小时。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统一到校时间原则上不得早于7时50分,组织学生上课时间不得早于8时。走读生不安排早晚自习,寄宿制学校学生晚自习结束时间,初中不得晚于21时,高中不得晚于22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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